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3182.“于是,他们把他们的妹子利百加打发走了”表示与对神性真理的情感分离。这从“打发”的含义和“妹子利百加”的代表清楚可知:“打发”是指分离;“妹子利百加”是指对神性真理的情感(参看3077, 3179节),“妹子”是指真理(参看1495, 2508, 2524, 2556, 3160节)。此处正在发生的事从本章前面的讨论和说明可以看出来;但为了使这个问题变得更清楚,有必要多说几句。当要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的真理从属世人中被提升上来时,它就会与属世人中的一切事物分离。这种分离就是“他们把他们的妹子利百加打发走了”所表示的。当这个人不再从真理的角度看待良善,而是从良善的角度看待真理时,或也可说,当他不再从教义的角度看待生活,而是从生活的角度看待教义时,这种分离就会发生。例如,教义教导这一真理:不可以恨任何人,因为凡恨别人的,每时每刻都在杀那人。在人的早年生活中,他几乎认识不到这一点;但随着他长大,他若正在被改造,就会将这个真理列入他当照之生活的教义当中。最后,他照这真理生活;在这种情况下,他不再从教义思考它,而是在生活中照它行事。当这种情况发生时,教义的这个真理就从属世人中被提升上来,事实上与属世人分离,并被植入理性中的良善。这时,他就不再允许属世人利用它的任何诡辩术对它表示任何怀疑,事实上根本不允许属世人去推理反对它。
3865.“如今我的男人必爱我”表真理的良善就出自该状态。这从“爱”和“男人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爱是指出自该状态的良善,因为一切良善都是爱的产物,因而在此由“爱”来表示;“男人”是指真理(3134节)。至于何为真理的良善,这在前面已反复解释过了,即:它是为了生活而对真理的情感;因为生活就是在真理里面被那些后来重生的人所看到的良善。没有照着真理的生活,真理与良善就不会联结起来,因而良善就无法变成人自己的。
只要注意一下那些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和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,谁都能非常清楚地看出这一点。检查一下那些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就会发现,他们尽管在童年和青少年时期在教会的教义上接受过教导,却根本不相信关于主的任何事,也不信祂和教会的真理;而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,则人人都信他们视为真理的那些真理。然而,那些像教会领袖那样教导真理,然而却过着邪恶生活的人的确声称他们相信,其实他们发自内心不信。
其中有些人具有一种说服之信,这种信是正信的仿品,只不过是所确认的纯记忆知识。他们确认这种知识不是因为它是真理,乃因声称忠于它会提升他们的地位、荣耀和利益。这种知识也就从耳朵进入记忆,再从记忆传到嘴上,而不会进入内心,并由此进入对它的承认。由此明显可知,只有生活才能表明对真理的这种承认的性质,也就是信的性质。他们还表明,脱离生活良善的信声称,一个人无论生活如何,都能凭恩典得救;并且这种信还反对这一教导:每个人的生命死后仍旧存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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